一起民告官案,北京京平律師事務所的代理律師段悅秋為此付出大量心血。勝訴后,她表示,這是法治的勝利,再艱辛也值得。
日前,40多名當地行政執法部門、縣鄉領導班子成員旁聽了江蘇省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一起行政案件的庭審。
案件本身難度比較大,委托人找到北京京平律師事務所,段悅秋律師可以說是臨危授命。
接受委托代理之后,段悅秋律師第一時間針對案涉土地征收行為的合法性進行法律調查,同時對房屋的強拆進行調查取證,特別是在強拆主體的確認方面進行了全方面的周詳了解。此后,段律師對案件整體進行全面的分析和精準的定位,提起強拆訴訟。
就當事人而言,這是背水一戰,如果勝訴,案件就從被動轉為主動。案件的難點有兩個,第一個是被告的強拆主體資格確認問題,段悅秋律師根據現有的視頻、錄音等材料,以“推定主體”的形式形成間接證據的證據鏈;第二個是《房屋搬遷補償安置協議》,段悅秋律師認為協議的簽署不具有強制執行性,不能證明合法性。
法庭上雙方各執一詞,被告稱沒有強拆,拆除是建立在屋主與某經濟貿易開發總公司簽訂《房屋搬遷補償安置協議》的基礎上。而屋主一方聘請的代理律師、北京京平律師事務所律師段悅秋認為,被告某開發區管委會強拆原告房屋的行為違法。
第一次開庭,被告要求法院駁回起訴,當事人當庭激動得哭了。法院最終沒有作出當庭駁回起訴的裁定。經過審理,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聽取了原被告雙方的意見,經過對案件事實的詳細調查和剖析,最終認可了原告代理人段悅秋律師的觀點,案涉地塊的搬遷工作由被告某開發區管委會組織實施,那么對案涉房屋的拆除行為,應當推定為該管委會的行為。法院認為,行政訴訟的根本目的在于解決客觀存在的行政爭議,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法律之外無行政。最終,法院當庭確認管委會強拆原告房屋的行為違法。
拿到判決書,當事人面露喜色。對此,北京京平律師事務所的段悅秋律師認為,現行法律對利用集體土地進行項目建設規定了一系列嚴格的程序,對于征收農村集體土地也有明確的強制性法律規定,但基于各種因素的考慮,實踐中出現了以基層政府為主導的協議搬遷現象,帶來了協商程序不規范、補償安置標準執行不統一、不能達成協議時沒有強制執行依據等問題。南通中院不規避問題,堅持依法辦案,為全國的法院都作出了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