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安縣政府下發了《關于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鄉鎮、各部門進一步弘揚艱苦奮斗、勤儉節約的優良傳統和作風,打造節約型、廉潔型、效能型機關。
《通知》明確:要圍繞“嚴格預算管理、嚴格政府采購管理、嚴格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嚴格規范資產管理”4個方面17條禁令,各鄉鎮、各部門必須嚴格遵守,令行禁止。
《通知》規定:每年1至6月期間,各單位不得申請運行經費類資金。嚴禁無審批、無預算公務出國(境)。嚴禁超編配置公務用車,公務用車達到更新年限仍能使用的繼續使用;同一事由需要使用公務用車的,由牽頭單位統一統籌安排集體乘坐公務用車。各單位按照不低于10%比例(與上年相比)壓縮一般性行政支出。嚴禁超范圍、超基數、超標準提高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不得突破年度繳存上限。堅持無預算不采購,嚴禁超標準、超預算采購。未經縣政府批準,任何單位不得擅自啟動項目建設,不得邊立項審批、邊勘察、邊設計、邊施工,不得無資金來源先立項,不得超過投資金額立項。各單位應嚴格執行縣財政局印發的《機關事業單位通用辦公設備和辦公家具配置標準》規定的價格上限標準、實物量標準、最低使用年限等有關要求,不得隨意購置辦公設備。
《通知》強調:對違反本通知的行為,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進行處理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