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前置式”跨界調解,闖出矛盾化解新路子

2022-06-09 13:40:44
泰和縣整合轄區行政、司法、基層自治等資源,創新開展“前置式”跨界調解,闖出一條矛盾化解新路子。

調解“前置”

整合法院調解隊伍、公安、交警及相關行業調解組織、基層調解組織等力量成立“前置式”跨界調解工作組,根據當事人自愿原則,法院在糾紛受理前先行委派工作組進行調解,采取“一對一”說理、“背靠背”講法、“鐘義燦說理說法室”等靈活方式開展調解工作。調解成功后直接由法院出具相關的民事法律文書,無需再進入復雜的訴訟程序,從而經濟、迅捷地解決各類民商事糾紛,和化解矛盾,有利于節約司法資源,減輕當事人訴訟負擔。

鑒定“前移”

原告在提起訴訟的同時向人民法院申請,經人民法院審查認為待證事實需要鑒定意見證明,由立案庭審查后對符合條件的案件先行委托鑒定機構進行鑒定程序,可有效減少矛盾糾紛化解時間,防止案件在審判庭室空等空轉,有利于提高案件質效。

送達“前壓”

將相關民商事案件初始文書的送達工作提前到立案階段實施,可有效預防被告人聯系不上等問題,有利于使審判團隊從事務工作中解放出來,專注于案件審判。